岳西县教育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4〕27号),设立岳西县教育局,为主管全县教育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取消已由国务院和省、市、县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教育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二)研究拟定全县基础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方案;协调、指导、实施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改革;规划、管理社会力量办学,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职业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组织审定基础教育地方课程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管理全县学历教育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全县义务教育学校学籍管理工作。
(四)负责教育督导和评估工作。负责依据国家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对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以及学校有关工作进行检查、监督、评估和指导。
(五)统筹、指导全县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协调和指导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骨干专业建设、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和指导成人教育工作。
(六)统筹全县民办教育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和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和指导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师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核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招聘录用、职称评聘、培训交流、考核奖惩以及劳动工资管理等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教师的管理;负责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
(八)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负责全县中小学校领导班子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学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稳定工作;统筹管理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和艺术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安全教育、国防教育和禁毒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教育收费项目、标准;统计并监督全县教育经费的筹措及使用情况,编制单位经费预决算;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的监管;按有关要求管理教育援助、教育贷款;指导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和各类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
(十)组织和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研究、教育现代化工程及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一)贯彻国家语言文字工作方针政策,管理全县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实施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负责和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水平测试报名工作。
(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县教育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股)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工作关系;制定并落实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有关重要文件和报告的起草;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接待、信息报送、网站管理、文印、保密及机关行政事务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宣传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一办理本单位所有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许可审批项目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人事股
管理和指导全县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做好局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和全县国办学校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职工信息库更新管理;负责中小学教职工的选聘录用、调配交流、年度考核、表彰奖励、工资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达龄退休等工作;面向社会认定教师资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培训提高等工作。
(三)基础教育股
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含特殊教育和学前教育)工作;组织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负责指导全县中小学共青团和少先队工作;指导学校开展德育教育,弘扬传统文化、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协调做好基础教育结构调整、学校布局调整及课程改革工作,推进中、高考及招生制度改革;负责普高及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籍管理,组织中小学毕业会考,做好普高和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督促学校依法办学,强化常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检查指导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执行课程计划,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及实施素质教育情况;指导学校创示范及开展体育、卫生、艺术、国防教育,指导中小学校园文化建设,指导中小学教育教学设施、装备使用及标准化建设工作。
(四)职业与成人教育股(社会力量办学管理办公室)
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县职业技术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管理社会力量办学工作;负责拟定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开展对民办教育机构的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职业中学招生、学籍管理、毕业生就业指导、跟踪调查研究工作;负责管理全县成人学历教育。
(五)计划财务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办公室)
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县教育基本情况统计上报工作;与有关部门审核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负责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划拨、监督和预决算管理、内部审核、统计汇总;负责教育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改善办学、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校园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教育基建项目、投资计划的审核;负责学校的财务审计工作;监测县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教师工资发放和在校学生人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的执行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医疗、养老及失业保险等工作。
(六)法规股(安全办)
承担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师生法制教育;组织、参与、协调教育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教育行政执法管理工作;参与协调指导教育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暨平安校园创建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学校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四、岳西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保留正科级)
负责制定全县教育督导规划、实施方案和规章制度;在县政府的领导下,对乡镇人民政府及各级各类学校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负责组织对乡镇辅导小学、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及协助省市对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进行办学水平督导评估;对学校办学方向、管理水平、教师队伍建设、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经费投入、各项教育规划布局和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教育政策规定的其他事项实施教育督导;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向县政府和县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组织开展本系统重大问题的政策调研活动,向县政府或上级督导机构提出意见和建议;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内部督导考核工作,协助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督导考核工作。
五、人员编制
略
六、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