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
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机构和人员编制管理,充分发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作用,根据《岳西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岳西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规定,以及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工作的通知》(皖编办〔2015〕49号)要求,现就做好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工作通知如下:
一、数据更新范围和内容
数据更新的范围为列入县级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行政机构和事业单位。
数据更新的内容为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实名制信息,具体内容详见分发到各单位的实有人员信息表。
二、更新维护方式
县编办以安徽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数据为基础,导出各单位实有人员信息表,通过岳西县电子政务平台-“电子邮件”系统下发至各单位,请各单位根据实有人员信息变动情况进行修改调整。
1.原有人员信息变更的直接在表格中修改,并用红色字体标注;
2.出编人员的基本信息请全部保留,用蓝色字体标注,并在备注中说明出编依据、出编去向(退休、辞职、调至***单位等等);
3.新入编人员直接在表格最后新增一行填写人员信息,并用红色字体标注;
4.涉及人员入编、出编的一并提供出入编依据文件的复印件;
5.填表说明及指标解释见附件2。
各单位数据更新后报送实有人员信息表(电子版)到县编办,经审核确认后录入安徽省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
三、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于2015年11月30日前完成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更新维护工作。
2.同步做好《人员编制管理卡》的更新、维护,各单位报送更新数据的同时,请携带原编制卡到县编办核编,并重新换发新版《人员编制管理卡》。
3.坚持以《人员编制管理卡》和相关人事任免、录用(招聘)、人员调动文件为依据,对人员流动、职务和职级变动等情况进行补充、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严禁伪造、篡改、虚报、漏报数据信息。
4.认真贯彻落实《岳西县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暂行办法》、《岳西县机关事业单位进人用编管理办法》,按照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及时办理人员入编、出编手续,严格执行工资审批、转移以及人员经费核拨管理的有关规定,落实“列编在前、核拨工资在后”的管理机制,确保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并与适时数据相一致。
联系人:县编办综合科 潘 辉
联系电话:2180561
QQ群:岳西县编办工作群 198309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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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