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西县城乡规划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安庆市委办公室、安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岳西县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2014〕27号),设立岳西县城乡规划局,为主管全县城乡规划工作的县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城乡规划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研究制订全县城乡规划的政策、规范性文件和技术规定。
(二)负责组织县城总体规划和近期建设规划,负责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
(三)负责组织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重要地块和街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评审和报批。
(四)负责拟订县城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组织开展县城总体规划实施的政策性研究。
(五)参与制订全县土地利用、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指导专业规划编制。
(六)负责县城、乡镇、村庄规划区内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的规划管理,并统一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负责城乡规划监察工作。
(七)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勘测管理;负责重大项目的规划选址论证,并提出选址意见。
(八)负责指导乡镇、村庄的规划管理。
(九)承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县城乡规划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行政服务股)
协助管理机关日常工作;制订机关各项工作制度;负责本单位文电处理、信息、档案、保密和人事劳资、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综合性文稿的起草;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组织拟订机关年度工作计划;负责城市规划资金筹措和安排;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管理、财务及统计工作;负责信息化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受理规划听证和行政复议、诉讼等工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负责统一办理本单位所有经县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包括审批、审核、许可、注册、登记、年审、备案等相关事项;负责本单位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行政审批和规划行政许可申报事项的集中受理和统一办理;负责规划建设项目的咨询服务;负责建设工程报建材料的审查,核发规划行政许可有关手续;负责行政服务中心规划窗口的管理工作。
(二)县城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研究;负责组织开展中心城区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的规划前期调研论证;负责组织编制、审查和报批岳西县城总体规划(含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岳西县城总体规划层次的各专业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负责拟订县城总体规划实施的年度计划;组织规划设计方案的招标和优秀规划设计方案的申报;参与制定全县土地利用规划、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和环境保护规划;负责中心城区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承办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县城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县城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宣传工作;负责城市规划设计、勘察测绘的管理;协助处理县城规划听证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负责建设工程的规划放验线、监督检查和竣工核实。
(三)村镇规划管理股
负责组织开展全县区域性重大建设项目、重点工程的规划前期调研论证;负责指导乡镇、村庄的规划管理;负责审查乡镇总体规划(含村庄布点规划)和村庄建设规划;负责乡镇、村庄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条件、修建性详细规划方案和建筑设计方案的审查、报批。承担村镇规划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村镇规划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咨询和宣传工作;指导乡镇规划法制工作;负责村镇规划设计、勘察测绘的管理;协助处理村镇规划听证和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答辩;负责村镇建设工程的规划放验线、监督检查和竣工核实。
三、人员编制
略
四、其他事项
将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管理的事业单位岳西县规划技术办公室、岳西县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部成建制划入县城乡规划局管理,并整合组建为岳西县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股级建制。
岳西县城市规划综合技术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参与草拟全县城乡规划发展战略及技术管理规定等规范性文件;参与城乡规划的编制、评审工作;参与制定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进行审批前现场察看、测量、初审,参与证后放线、验线;对城市小区规划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五、附则
本规定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其调整由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